城镇燃气管道连接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搞好全市城镇燃气管道普查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市城镇燃气管道专项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查清城镇燃气管道的数量、分布、级别一集安全状况;
(二)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技术档案;
(三)督促使用单位进行在线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定期检验计划,按要求完成在用管道的全面检验和安全状况评级工作;
(四)消除管道普查和检验中发现的缺陷和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五)按《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手续。
二.组织机构
(一)株洲市城镇燃气管道专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洪 卫 株洲市人命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熊 健 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孙伟鸿 株洲新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二)办公室设在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金伟齐任办公室主任,下设4个小组:
1.组织协调组:王道南 黄飞南
负责城镇燃气管道专项普查总协调和验收工作。
2.现场普查和数据录入组:荣国强 曹春其
负责市区城镇燃起管道现场普查、填写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绘制单线图;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状态定级和检验,并出检验报告;负责城镇燃气管道普查数据和单线图录入微机工作。
3.配合组:新奥燃气公司主管领导、设备负责任
主要配合现场普查组进行现场普查,提供城镇燃气管道图纸和相关数据。
4.各县(市)人命政府分别成立城镇燃气管道专项普查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质监局负责辖区那城镇燃气管道现场普查,填写普查登记表、绘制单线图,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负责指导。
三.普查范围
普查整治范围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发[1996]140号)规定城镇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装置。
城镇燃气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那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管道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燃气管道(不含气体充装站内的管道),包括收首站和调压站内的管道。
四.普查内容
(一)填写《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同时绘制管线图:
(二)核查《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和核查《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以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三)核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质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具备发证条件的压力管道开始进行注册登记和发证工作;
(四)在企业在线检验或经法定检验机构全面检验的基础上,核定安全状况等级;
(五)查清安全隐患,核定安全状况等级,并督促使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上报《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并将有关数据通过普查登记软件录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同时将绘制的管线图采用CAD输入法输入电脑。
五.实施步骤
(一)2006年6月上旬,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2006年6月上旬至8月中旬,查清燃气管道的数量、分布、级别和安全状况,填写《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并绘制管线图,录入计算机数据库。
(三)2006年8月30日前完成普查验收工作。
(四)2006年9月份接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市普查工作的检查。
六.普查方法
(一)普查组对每条压力管道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测量绘制出每条管线的走向图和单线图,填写《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并将图、表录入电脑。
(二)填表说明
1.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编号:公用管道填写GB加四位阿拉伯数字,如GB0001-GB9999。
2.检验单位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
3.对那些材质不清,无任何资料的燃气管道,一并要进行登记,但其安全状况等级有检验单位检验并按低级别材料的强度进行强度校核,根据校核结果而定,并通过校验补齐资料。
4.每个使用单位科根据所有燃气管道情况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压力管道普查登记单元,按下属原则确定每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1)按设计管线表编号或工程编号,从始端至终端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2)按照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划分为:次高压管道、中压管道和调压后的燃气管道作为登记单元;
(3)调压站至各居民区用户分为一个登记单元或若干登记单元;
(4)参照长输管道以站到站之间的管道为登记单元,建立若干登记单元。门站和阀站按照工业管道单独建立一个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
七、工作要求
1.城镇燃气管道使用企业应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普查工作:
2.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制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城镇燃气管道普查工作;
3.凡是危及安全且事故隐患较大的燃气管道坚决予以报废;
4.对那些超期未检的燃气管道,各单位从2006年9月份开始要陆续安排检验,凡是经检验不合格且安全隐患较大的压力管道要坚决予以报废并更换;
5.凡是新建、新装的燃气管道的单位,在验收时要提供《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和《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以及绘制各管道单线图,方可验收;
6.登记注册。凡是资料齐全,经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各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登记并办理压力管道使用证,凡是新装的燃气管道,各单位持监验单位的安装质量监检报告直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附件:1.压力管道普查登记表
2.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