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工作是在企业有自身需要的基础上,采取由政府部门给予指导、帮助和评价的方式进行。它旨在引导大中型企业计量工作走上科学管理的道路,增强企业对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和市场竞争的技术基础保证能力。
这项工作址参照GB/T19022(ISO10012—2002)的要求进行的,并且包括质量监控、能源计量、环境检测、安全防护检测、经营管理检测等方面。
一、确认的申请
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确认按照“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控制数量、重在示范”的原则,由企业自愿申请,侧重计量技术基础和管理基础较好的大中型企业,各地区、各行业中有影响的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优先考虑。一般每省每年不超过2家企业。
需要确认的企业首先应对重要内容和建立原则提出计划任务书及论证报告,以证明体系符合GB/T19022(ISO10012—2002)标准的要求,并作为体系建立和运行的依据,根据计划仟务书和论证报告,产生体系文件——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确认工作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组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二、工作程序
提交材料→初审(25个工作日)→咨询(企业自愿)→体系文件审核(20个工作日)→现场审核组名单审批(20个工作日)→现场审核(3个工作日)→审批发证(20个工作日)。
三、提交的材料
(1)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申请表;(请在右边“表格下载”中下载)
(2)计划任务书及论证报告;
(3)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申请表”请在本网站“网上办公”的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初审
需要进行“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的企业,应于每年四季度前将本程序三中要求提交的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国家质枪总局审批并列入下年度计划(每年—季度)。
五、咨询
已列入计划的企业,可向湖南省计量协会申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和方式由企业和协会商定。
六、体系文件审核
企业完成计量检测体系文件后,交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 审核依据“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原则要求”、GB/T19022(ISO10012—2002)标准及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七、现场审核组名单审批
企业的体系文件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出现场审核申请。
省局将现场审核计划及审核组名单报总局批准后,即可安排现场审核。
八、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具有“完善计量检测体系评审员证”的人员承担。
评审组依据“计量检测体系文件”进行有目的的抽查:确认中发现有1项主要不符合项、同一要求上有3项次要不符合项或不同要求上有15项次要不符合项则不能通过,需整改后再次确认。同一要求上有少于3项次要不符合项或不问要求上有少于15项次:要不符合项为通过。
九、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完成确认的结果报总局计量司审定后,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