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加油站在用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湘国税发[2006]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成立专项
检查联合领导小组,城市各区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工作由市局征管科牵头,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安排进行。
株洲市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专项检查联合领
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黄顺利、周志强
副组长:韩 勇、贾映翔
成 员:成刚(市国税局征管科)、汪洋(市国税局信息中心)、童干力(市国税局流转税科)、孙建华(市国税局稽查局)、李廷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文晓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
二、各县(市)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统一安排,按各自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依法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领导小组。
三、株洲市对税控加油机计量性能监督检查时间为2 O O 6年8月1日至11月1 5 日,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专项检查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并报告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和检查情况表(含电子文档,表样见国税发[2 O O 6]3 3号文件附表1、附表2)于2 O 06年1 1月3 O日之前分别上报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和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附表1由国税局填写,附表2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
四、联系人
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熊 伟,8890712
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熊艳萍,8103879
株洲市国家税务局 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六年七月九日